“未婚女性不能用精子庫去父留子”上熱搜,撥開情緒才能理性討論
“未婚女性不能使用精子庫供精去父留子”,這條信息近日登上社交平臺熱搜榜。有人評論:既然供精原本的用途就是使婦女生育自己的后代,那為什么我不能用?對此,專家指出,在我國不僅單身女性不能申請供精,就連已婚的不孕不育夫妻,對供精的使用都有著嚴格的限制。
其實,相關規定并不是最近的事,為什么能上熱搜呢?既與眾多網友對此不夠熟稔有關,也與此事一直備受爭議有關。“去父留子”難以實現,觸及了很多人的隱痛,也擊中了大家的敏感神經,以及引發不少網友情感上的“酸楚”:未婚女性連使用精子庫供精去父留子的權利都沒有嗎?
如何看待這種情緒?一方面,相關群體的呼聲應予重視;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規尊嚴應予維護。盡管這兩者存在沖突,就目前而言尚無解決之道,但不能不正視這個話題。
未婚女性為什么不能使用供精?這涉及“保護后代原則”這個倫理問題,據專家解釋,如果未婚婦女使用供精生育了后代,那么孩子出生后直接面臨的最現實問題就是“單親家庭”。在其成長過程中,父親角色的缺失對其人格塑造和心理健康都可能產生重大影響。如果孩子來源于供精,可能使得虐待、遺棄等嚴重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
這種擔憂并非多余。任何制度設計,都要考慮得盡量周全,制定法律法規尤需如此。而具體到“去父留子”難實現所引發的輿論風波,則需凝聚共識:公共政策的決策不能靠情緒來推動,只有撥開情緒才能理性討論。不能讓正確的討論滑向群體間的撕裂。既要看待該話題引發的熱議,也要看到熱議背后的人心走向,聽到相關群體的真實心聲。
事實上,有識之士、相關部門也在關注大齡單身女性生育話題。當前,已有多個省份將輔助生殖納入醫保報銷。
幫助有生育意愿卻又未婚未育的大齡女性實現生育,是一個有價值的嚴肅話題,不能娛樂化,也不必情緒化,而應理性討論,充分“發酵”,助力公共政策更完善,推動生育權在法律框架內更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