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食品抽檢9批次樣品不合格 前程鑫達酒店等被通報
信網2月26日訊 近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2024年第5期(總第89期),全文如下。(信網記者)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2024年第5期(總第89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青島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調味品、方便食品、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飲料等14大類食品共479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9批次樣品不合格。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青島西海岸大哨頭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業戶黃島區于天雨果蔬店銷售的豇豆,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青島西海岸大哨頭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業戶薛麗影銷售的圓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龍椒噻蟲胺和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青島西海岸大哨頭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業戶劉洪東銷售的黃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青島東莊頭蔬菜批發市場業戶萊西市德勤果蔬店銷售的尖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青島西海岸大哨頭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業戶黃島區周加軍蔬菜店銷售的尖椒,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城陽區私房薪火小廚餐廳銷售的拌海蜇皮,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黃島區余味火鍋館使用的標稱青島好家源聯勝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產的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青島前程鑫達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多寶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生產經營者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