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這些村莊土地擬被征收!快看有你們村嗎?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即征預公告〔2023〕9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即墨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權屬
該地塊的位置、范圍以最終出具的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擬開發用途
地塊1-4擬用于道路項目建設;地塊5-6擬用于基礎設施建設。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即墨區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部門和相關鎮街等單位擬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收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公布的即墨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一級區片每畝補償8.6萬元;二級區片每畝補償7.6萬元;三級區片每畝補償6.6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青島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1926號)規定執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即墨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即墨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即墨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即墨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公告中涉及土地征收后的用途,以最終出具的規劃設計條件為準。
特此公告。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