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創鄰里坊!青島試行新版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
半島全媒體記者 于紅靚
近日,《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發布試行,將為島城公共服務設施科學布局、有效供給發揮重要作用。1月9日,青島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政策吹風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領導對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標準及導則》對市民普遍關注的教育、醫療、養老、宜居、停車等指標進行了優化提升。
預留教育發展空間,增設社區學校
《標準及導則》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指導思想,從城區統籌公共服務設施、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兩個層級,分別對醫療、教育、養老、文化、體育、停車、生態休閑、社區服務、商業服務、市政公用、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務設施的配置指標和配置要求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市民普遍關注的教育、醫療、養老、宜居、停車等指標進行了優化提升,推進各層級公共服務設施的規范配套,為市民提供高品質的生活環境。
因地制宜預留教育發展空間,增設社區學校,讓市民“近”享優質教育。在充分分析各區(市)不同基礎條件和發展階段基礎上,提出了突出教育公平、剛彈有度的教育設施控制指標。例如針對城陽區、西海岸新區等人口結構相對年輕化的特點,規定小學和初中千人座位數適當上浮,合理預留教育設施發展空間資源。順應全民終身教育發展需求,增加社區學校、社區教學站作為品質提升型設施,滿足社區居民在家門口“充電”的需求。
社區醫院單處建面可提高為不少于3500㎡
聚焦老人兒童需求,健康服務下沉社區,增強全生命周期的社區服務保障能力。健康管理類設施根據“大病進醫院、小病進社區”的改革方向,將具備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升為社區醫院,單處建筑面積由2000平方米提高為不少于3500平方米,提供預防、醫療、保健、康復等服務。根據生育政策調整帶來的變化,居住區層面新增托育所,可結合社區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住宅樓、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幼兒園等建設,作為0-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圍繞老年人“身邊、床邊、周邊”的多種需求,建立適應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多種養老模式的設施配套體系,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將助餐服務和老年人活動場所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下沉至新建居住項目。
新建住宅小區固定車位應具備安裝充電設施條件
全面提升停車配建指標,規劃預留充電基礎設施,為緩解停車難問題提供空間保障。日常出行類設施按照“需求導向、適度超前、保障基本、優化出行”原則,住宅、辦公、商業、醫療、教育、文化等各類型建筑配套停車指標都有所增加,指標高于國內同類城市。為滿足新能源汽車使用需求,新版《標準及導則》優化了建設項目停車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要求,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固定車位應100%具備安裝充電設施的條件,即將電纜橋架、保護套管、電纜管廊、電纜配備至所有固定車位,滿足業主直接裝表接電需要。
明確“生態休閑”公共服務設施標準
新增生態休閑類設施,方便居民享受貼身便利的公園綠地。為切實提高居住區環境品質,讓市民生活貼近自然,新版《標準及導則》明確“生態休閑”公共服務設施標準,且將其作為必須設置的基礎保障型設施,對應15分鐘生活圈、5-10分鐘生活圈和居住項目分別規劃建設社區公園、游園、集中綠地等3類設施,保障居民步行“15分鐘見園,出門見綠”。新建社區公園、游園、集中綠地內要設置健身步道;新建社區公園、游園還應設置體育活動場地,滿足居民日常游憩、休閑健身等使用需求。
新建居住項目設置鄰里坊,保障家門口的公共服務
創新構建地方特色社區綜合性服務設施——鄰里坊,保障居民家門口的公共服務。圍繞構建社區生活圈,借鑒上海、蘇州等城市經驗,提出配套設施集中布局要求,對應15分鐘、5-10分鐘和居住項目的服務層級,分別提出了“街道鄰里中心—社區鄰里中心—鄰里坊”三級鄰里中心布局模式,在滿足設施服務半徑要求和互不干擾的基礎上,發揮規模效應和互補作用,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務。其中,新建居住項目應設置鄰里坊,提供社區養老、文化活動、末端快遞、便民商業、家政服務、社區食堂、室內運動健身和公共廁所等服務,為居民提供家門口的便捷,有效補齊基層服務設施短板。
優先保障公共服務設施落地實施
《標準及導則》一方面對所有新建公共服務設施,按統一指標體系予以規劃配建。另一方面,針對舊城區可開發用地少、用地面積受限,公共服務設施落地難問題,明確提出根據可開發用地比例,合理確定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同時要求,挖掘存量用地用房潛力,優先保障公共服務設施落地實施。在歷史城區改造更新中,應保證規劃后的公共服務設施千人指標不低于現狀水平。
據悉,《標準及導則》試行期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持續跟蹤各方反饋意見,利用1年左右時間檢驗相關指標和要求的適用性,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發布實施。
>>官方答疑<<
發布會現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領導“社區生活圈”、“鄰里坊”等概念以及未來規劃情況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題1:現在很多公共服務領域都提到“社區生活圈”這個概念,能不能具體解釋一下它的內涵?新發布的青島市標準,針對構建“社區生活圈”,開展了哪些工作,做了哪些調整?
回答:根據自然資源部2021年發布施行的《社區生活圈規劃技術指南》,社區生活圈指的是,在適宜的日常步行范圍內,滿足城鄉居民全生命周期工作與生活等各類需求的基本單元,融合“宜業、宜居、宜游、宜養、宜學”多元功能,引領面向未來、健康低碳的美好生活方式。
這里有2個重要信息:其一是步行范圍,也就是在社區生活圈的規劃和建設中,要圍繞步行可達的尺度進行研究;其二是滿足居民工作與生活等各類需求,而承載這些需求的空間就是公共服務設施。
在新版《標準及導則》編制過程中,我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考慮我市實際,全面落實國家關于社區生活圈的建設要求。具體來說,我們系統梳理了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廣泛了解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等城市社區生活圈規劃建設工作經驗,與我市教育、衛健、民政等主管部門及有關區市進行多次專題對接,并深入我市部分街道和社區,實地考察公共服務設施使用情況。經過反復研討、分析,相關調研成果納入了修訂研究,成為新版《標準及導則》中公共服務設施規劃配置要求的重要依據。
新版《標準及導則》以構建“社區生活圈”為目標,從設施分級、設施類型和集中布局等方面進一步優化配置要求,與2018版相比,主要有以下調整:
一是基于步行服務范圍,兼顧人口規模,新版《標準及導則》將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分為“15分鐘生活圈、5-10分鐘生活圈和居住項目”三個層級,分別配置內容豐富、規模適宜的各類公共服務設施,設施供給更加均衡合理。
二是在2018版《標準及導則》9個公共服務設施類型基礎上,新版《標準及導則》補充了生態休閑和公共安全2類設施,并依據服務功能特點,將11類設施分為基礎保障型和品質提升型,為社區生活圈在保障基本服務基礎上提高服務品質提供規劃引導。
三是結合居民生活出行特點和區域公共服務實際需求,新版《標準及導則》要求對應“15分鐘生活圈、5-10分鐘生活圈”規劃布局“鄰里中心”,居住項目配置“鄰里坊”,從空間布局上充分考慮步行便利可達性,重點滿足老人、兒童的基本服務需求,形成社區生活中心。
下步工作中,我局將在城市規劃中充分落實相關標準及要求,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明確到土地出讓合同中,確保“社區生活圈”真正落地實施,為居民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公共服務,共享城市發展成果。
問題2:新版《標準及導則》創新提出鄰里坊,能否詳細介紹一下?
回答:“鄰里坊”是對鄰里中心的學習借鑒和深化。鄰里中心的建設實踐始于新加坡,是集社區商業、文化、體育、衛生、教育等于一體的綜合性便民服務中心,為居民提供從“油鹽醬醋”到“衣食住行”的“一站式”服務。在我國上海、蘇州、杭州等地已進行多年的實踐,有很多成功案例,例如,蘇州工業園鄰里中心學習借鑒新加坡經驗,創造了一種新穎的社區服務形態,按照每個鄰里中心承擔服務范圍約0.5-1平方公里,為2萬個左右居民提供綜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生活服務,更好的滿足居民消費需求。
我市新版《標準及導則》引入“鄰里中心”布局模式。在5-10分鐘和15分鐘層級社區生活圈范圍,綜合居住區人口需求、建設條件等因素,引導社區服務、文化活動、衛生服務、養老服務、體育健身,以及文化廣場、社區學校等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要素集中復合設置,形成服務高效的“一站式”鄰里中心。同時,針對服務范圍在步行5分鐘以內的生活圈,新版《標準及導則》在國內首次提出“鄰里坊”的概念,可以說是微型化、具體化的鄰里中心,是一種家門口的綜合性社區服務設施。規定新建居住項目應當設置鄰里坊,千人指標不低于350平方米,且單處面積不少于350平方米,與住宅同步落地實施。每個居住項目內鄰里坊建筑面積根據建設規模核定,規模小一點的居住項目,鄰里坊建筑面積控制在600平方米左右;規模大一點的項目,鄰里坊建筑面積可以達到800平方米左右。
鄰里坊內“一坊多能”,圍繞為人民群眾辦事實、增便利,突出“便民、利民、惠民”原則,其中社區養老、文化活動、便民商業、快遞服務和公共衛生間等5項基本保障型公共服務功能,在鄰里坊中必須予以配置,總建筑面積規模占比不低于65%。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設置社區食堂配餐點、老年人活動室、家政服務點、維修服務點、便利店、智能快件箱、閱覽室、多功能教室、健身房、康復保健室等。
鄰里坊可與項目內的上層級配套設施,如社區衛生服務站、嬰幼兒托育所、農貿市場、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等合并設置,形成服務功能更加完善、服務品質更高的鄰里中心。為確保居民使用方便,安全可達,鄰里坊應選址在小區的集中綠地或臨近出入口位置,宜獨立設置或與其他配套功能綜合設置。居住項目內配建的鄰里坊和其他公共服務設施應集中設置在一層及其以上的連續樓層,有相對獨立的區域,一層建筑面積不宜低于500平方米,并安裝升降式電梯。設施要保證良好的采光、消防和自然通風條件,并設置無障礙設施,方便各類人群使用。鄰里坊用房可以由街道、社區根據居民需求靈活調配使用,提高設施使用效率,補齊社區服務短板。
鄰里坊的設置,充分契合了國家近期發布的《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方案》。該方案要求,重點面向社區居民適宜步行范圍內的服務需求,提供養老、社區助餐、家政便民、文化休閑等一種或多種服務,布局建設家門口的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有條件的城市不少于80平方米。新版《標準及導則》中規定新建居住項目配建“鄰里坊”的面積指標,換算為每百戶擁有設施面積約為100平方米左右,高于國家標準。鄰里坊的規劃配置要求,應當在詳細規劃編制和新建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中予以落實,在規劃審批管理中予以把關。此外,對于老城區的更新改造項目,可以參照這個標準,利用存量房屋設置“鄰里坊”,讓老城區居民也能在家門口享受到高標準、高品質的公共服務。
問題3:本次修訂對停車配套指標都進行了優化上調,具體有哪些調整?
回答: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小汽車保有量的高速增長,城市停車需求逐年增加。我市停車泊位存在時空分布不均衡、老城區歷史欠賬多等問題,停車供需矛盾日趨突出。新版《標準及導則》充分考慮了我市停車現狀,針對不同區域分別提出了具體配置標準。為緩解中小學校和綜合醫院停車難問題,將小學停車配建指標由原來的每百名學生配11個車位上調至12個車位,初中由每百名學生配8個車位上調至12個車位;三級綜合醫院停車配建標準由原來的每百平米建筑面積不少于1.5-1.7個車位上調至不少于1.7-1.8個車位,并且可以根據停車需求評估情況,進一步上浮停車位指標。為適應住宅小區配套停車需求,住宅戶型建筑面積小于90平方米的,停車配建標準下限由原來的每戶1個車位提高到每戶1.1個車位;戶型建筑面積在16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之間的,停車位標準下限由原來的每戶1.5個車位提高到1.8個車位。
為滿足新能源汽車使用需求,新版《標準及導則》還優化了停車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要求,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固定車位應100%具備安裝充電設施的條件,將電纜橋架、電纜管廊、電纜配備至所有固定車位,滿足業主直接裝表接電的需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停車場等,應按不低于20%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基礎設施。
此外,我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近年來對停車工作提出的產業化發展、綜合治理等新理念、新要求,從停車場規劃、停車配建指標、用地保障、規劃審批等多方面對我市停車系統進行認真研究,推進停車設施規劃,同時,引導居民改變出行習慣,減少小汽車用車需求,推動出行方式向公共交通轉變,逐步緩解停車供需矛盾,促進城市交通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