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職工醫保繳費基數申報開始 時間為1月1日至2月15日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春燕
近日,記者從青島市醫療保障局獲悉,我市參保單位2024年度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于2024年1月啟動。申報2024年度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月15日。
參保職工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資(上年度工資總額/12個月)確定2024年度職工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高于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00%或低于60%的,按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或60%核定,在未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之前,按照2022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封頂保底(即21207元和4242元)。
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參保職工2024年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2024年的繳費基數。申報繳費基數后,參保單位職工發生增減變化時,單位繳費基數隨職工繳費基數變化相應調整。
2024年度參保單位新招用職工以起薪當月的工資暫按上年度標準進行封頂保底,核定2024年度的個人月繳費基數。起薪當月實際發放工資不滿月的,應當折算成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參保職工2023年度發放工資的月數不足12個月的,按發放月數平均計算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核定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應如實申報參保職工的2024年度繳費基數,并由本人簽字確認。參保單位應將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字確認的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在單位內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經公示且參保職工無異議后,參保單位應將由參保職工本人簽字的相關材料于2024年2月底前報送參保所屬區、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參保單位為其職工申報的繳費基數,其數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準確性直接關系到參保職工的醫保待遇,瞞報、漏報、少報醫保繳費基數,將損害參保職工的醫保權益。因此,參保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如實申報醫保繳費基數,認真落實參保職工簽字確認及公示制度,保證醫保繳費基數申報工作公開、透明、真實。參保單位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的,醫保部門將依據《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l號)中對工資總額的計算做了明確解釋: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未申報2024年度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無法進行醫保費的核定及繳納,同時將暫停職工醫保待遇,待申報2024年繳費基數并補齊欠費后,次月起恢復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單位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繳費基數申報并繳納2024年1-2月份醫保費的,不會加收滯納金。
2024年度基數申報材料請登錄青島市醫療保障局網站(http://ybj.qingdao.gov.cn)“網辦大廳”的“相關文件下載”版塊內查找“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及公示花名冊”下載。
參保單位申報2024年度醫保繳費基數有“網上申報”、“自助申報”兩種方式。參保單位繳費人數在50人以內,可采取在線錄入方式,50人以上采用在線導出報盤文件,錄入基數信息后在線導入的方式。無法通過網上申報的,可到醫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通過自助服務設備進行“自助申報”。
靈活就業人員應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時間及提供的渠道申報年度繳費基數。未在規定的申報時間內申報年度繳費基數的,將延用上一年使用的繳費基數,并根據山東省每年公布的全省全口徑職工平均工資為標準按規定進行封頂保底。
下附各區(市)醫保保險征繳經辦機構地址